曝光 2021年江苏省第一批涉水典型环境违法案件

时间: 2024-01-31 21:51:29 |   作者: 米乐体育在线直播观看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江苏省持续加大涉水突出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打击力度,查处了一批违法案件。现将2021年江苏省第一批涉水典型环境违法案件予以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

  2021年3月4日,无锡市江阴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江阴市永康铝业有限公司进行“双随机”检查,发现该单位自2016年起将炒灰车间屋顶漏的雨水和炒灰机冷却系统抛洒滴漏至车间地面废水收集至集水池中,通过架设的固定泵和硬管将积水定期排至厂外;经采样监测,集水池积水氟化物浓度为10.6mg/L、化学需氧量浓度为72mg/L。无锡市江阴生态环境局对该单位私设暗管偷排废水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立案查处,目前已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告知处罚款47万元,并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2021年3月9日上午,常州市高新区(新北)生态环境局后台巡查常州市毛家电镀有限公司污染源现场端视频监控系统发现,该单位雨水排放口排放淡黄色雨水;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调查核实,该单位雨水及污水排放至厂区东侧安宁河,雨水排放口积存水即为当天早晨雨水排放口排放的淡黄色雨水,对雨水排放口积存水采样监测,总铬浓度及六价铬浓度均超标3倍以上;同时对污水排放口积存水和安宁河采样监测,污水排放口积存水六价铬浓度超标3倍以上,安宁河河水中六价铬浓度为0.19mg/L,属于劣V类水。目前常州市高新区(新北)生态环境局会同公安机关对该单位超标排放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和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等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进一步调查处理。

  2021年4月15日,苏州市相城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三五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单位通过开启的阀门及绿色软管将含有重金属镍的废水排入雨水窨井,经对窨井投加荧光粉进行注水试验,并结合管网图确认,废水经地下雨水管网及无阀门的雨水排放口排入厂区南侧河道,经监测,排放废水中总镍浓度0.486mg/L,超标3.86倍。目前苏州市相城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将该单位涉嫌通过暗管方式排放有毒物质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移送苏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立案侦查。

  2021年1月5日,根据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常州市武进生态环境局依法对高志成个体作坊进行现场检查,该作坊从事不锈钢表面处理加工生产,调查发现该作坊将生产中产生的清洗废水通过加工区地面设置的浅的导流沟、深的排水沟以及加工区南侧墙壁下方的孔洞排放至车间外2只窨井中,车间外南窨井为雨水窨井,北窨井为污水窨井。经采样监测,南窨井(雨水管道)内积存水总铬为112mg/L、镍为66.2mg/L、铜为12.6mg/L,分别超标73、65倍、24倍,北窨井(污水管道)内积存水总铬为82.0mg/L、镍为40.2mg/L,分别超标53、39倍。常州市武进生态环境局已对该作坊通过逃避监管方式排放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的行为立案查处,同时对该作坊配电柜进行查封,依法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五、苏州旭康食品有限公司通过私设暗管及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案

  2021年3月29日,苏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苏州旭康食品有限公司开展“双随机”检查。检查人员到达前,该单位正通过软管将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从储存池内打入污水管网,发现检查人员抵达现场后,便关掉水泵,将软管抽出,甩至废水储存池旁的绿化带上,现场对软管中的积水进行采样,监测结果为COD为1020mg/L,超标1.04倍。苏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单位通过私设暗管及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拟处罚款30万元,同时将相关证据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021年3月12日,南通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海门市亿鑫五金元件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表面处理工段在生产,环评要求配套建设的废水、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和危险废物仓库均未建成、使用,生产废水收集后未经处理通过地下塑料管自流到厂区东侧污水管道,经采样监测,排放废水中含总铬、总锌等重金属离子,且总锌浓度8.26mg/L,超标0.652倍。目前南通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已将偷排废水相关证据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时对该单位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立案查处。

  2021年3月26日,盐城市阜宁生态环境局接到阜宁县公安局案件线索,反映一辆危化品槽罐车在阜宁县经济开发区一闲置厂房内通过软管将不明液体排入雨水管道。盐城市阜宁生态环境局随即启动部门联动机制,执法人员和环境监视测定人员赶往现场,联合阜宁县公安局协同开展调查。经现场采样检测,外排不明液体pH<1、氟化物534 mg/L、总镍1.84×10³mg/L,均严重超标;经调查,此不明液体系涉嫌非法通过25吨危化品槽罐车从江苏捷瑞永新材料有限公司运出。目前阜宁生态环境局联合公安、供电、发改委、阜城街道等部门已对该单位做查封,涉案驾驶员和押运员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企业承包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现转监视居住继续审查。

  2021年1月20日,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环境执法人员对江苏恒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通过软管将滚筛清洗工段生产废水排放至筛选生产线西侧水塘中,该水塘为天然水塘,未采取任何防腐、防渗漏措施。经监测,筛选线mg/L,均超过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一级标准。目前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已对该单位涉嫌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款51万元,同时将该案件移送至公安机关处理。

  2021年1月12日,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公安局对姜堰区程驰不锈钢制品厂联合现场执法检查发现,该单位正在生产,配套废污水处理设施未运行,生产清洗废水汇集到车间内收集坑,坑内设置两根地下管道,其中一根联通到厂区外河道北侧排水口,现场正在排水;另一根连接到车间外废水收集池,通过潜水泵联通到厂区外河道南侧排水口,河堤及河内有明显排水痕迹。经采样监测,收集坑内废水和车间外废水收集池内废水的pH值、镍、锰、总铬、石油类、化学需氧量等污染物浓度,均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一级排放标准。目前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已对该厂相关生产设施依法进行了查封,并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涉嫌环境犯罪当事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十、兴化市城南污水处理厂在线日兴化市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发出连续报警信息,显示兴化市城南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口氨氮日均数据持续超标。泰州市兴化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随即赶往现场,经过仔细核查,确认该企业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正常,存在超标排放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泰州市兴化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直接利用自动监测超标数据对该公司进行行政处罚。目前泰州市兴化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对该单位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款16万元。

  亚洲最大合流制污水调蓄池将服务9区600万人口 “一口”可装下190个标准游泳池水量

  2022年10月至2023年11月,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持续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1721家次,查办弄虚作假环境违法案件21起,查处相关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7家,下达行政处罚文书34份,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1宗,严厉打击了环评文件编制、环境监视测定、环保设施验收

  2022年10月31日下午,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对位于嵊州市西部乡镇的绍兴市某酒业有限公司开展检查。检查中发现,企业在生产的全部过程中产生的废水通过沉淀池外排口直接向外环境排放,另外,在沉淀池外排口旁边发现一座围墙,其底部有一个墙洞正在排放冷却废水。执法人员对该公司沉淀池外排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曝光5起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的典型案例:为加强重污染天气环境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现公开曝光5起典型案例,以此警示。案例一衡阳某公司未依规定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案案情介绍2023年9月3日,衡阳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衡阳某公司做出详细的调查,发现2021年12月

  湖南省2023年第十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类)公布!

  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连续4年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省扎实推进,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部门高效协同,及时推进案件进展,有力惩治了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对对环境造成污染的犯罪行为形成较为强大震慑。为加强警示宣传,湖南省

  日前,湖南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与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发布了一起“12345”平台接群众投诉举报,生态环境部门快速响应,严厉查处某企业逃避监管排放废气对环境造成污染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案例。2023年3月10日,群众通过“12345”平台投诉,反映“株洲科盟车辆配件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期间异味扰民。”接报后,株洲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三轮第一批5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3年11月21日至22日陆续进驻福建、河南、海南、甘肃、青海五个省开展督察。截至目前,各督察组全方面进入下沉工作阶段。在下沉工作阶段,各督察组根据前一阶段督察掌握的情况和聚焦的问题线索,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现场,督察地市

  2024年1月30日,江苏能源监管办在南京举行发布会,公开发布《江苏供电企业优质服务指标监管情况报告(2023)》。江苏能源监管办主要负责人出席发布会并讲话。从发布的监管报告看,2023年各供电企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格外的重视供电优质服务提升工作,按照江苏能源监管办工作部署,围绕推动能

  近日,2024年江苏省政府工作报告发布。报告说明,2023年江苏省重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改治理提升,新改建“四好农村路”3064公里,完成农村改厕67.8万户,农村里的生活污水治理率达51%,建设省级特色田园乡村159个,新建农村生态河道6000公里。毫不动摇抓好长江大保护,持续深化污染治理“4+1”工程,深入实施

  2023年江苏省全社会用电量7832.96亿千瓦时 同比增长5.86%

  一、全省发电情况截至12月底,全省装机容量17965.79万千瓦,含统调电厂13728.37万千瓦,非统调电厂4237.42万千瓦。12月份,全省发电量586.6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51%,年累计发电量6272.5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44%。其中统调电厂累计5620.6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84%,非统调电厂累计651.90亿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