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省生态环境执法系统以科学技术手段加持,提升执法效能,以廉政教育为抓手,改进工作作风,为企业减负,为发展赋能——
2023年,我省印发并实施了《生态环境轻微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2年版)》和《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等,有明确的目的性地设定了多个判定标准,有实际效果的减少了人为干扰,确保了执法裁量结果的科学性、合理性、准确性。
近年来,我省生态环境执法系统以科学技术手段加持,提升执法效能,以廉政教育为抓手,改进工作作风,构建与执法对象既“亲”又“清”的关系,为企业减负,为发展赋能,护航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采用智能监管技术,我省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实现了高效精确执法,同时企业负担有效减轻,营商环境明显改善。
2023年11月7日,太原市生态环境局杏花岭分局局长刘晓军接到一张无人机航拍照片,从照片看,杏花岭区某施工工地部分裸土地未苫盖,未达到“六个百分百”要求。他立即调度环保执法人员,以最短的时间到达排污现场,进行快速有效处置……
这一幕是太原市生态环境局杏花岭分局环境监管执法的日常。如此高效的执法,得益于该局覆盖全区的一体化监管平台。
汾阳市重点企业厂区内都架设了标准站,环境执法人员能够在做好企业在线监控指标监测的情况下,对企业的无组织排放进行一定的监管,并能够第一时间依据指标的变化发现问题所在,实现了精准执法。
像这样利用科学技术手段进行执法,慢慢的变成了一种常态。放飞无人机、对设备下达操作指令……工厂内的实时状况可通过无人机摄像头,清晰地显示在执法人员的操作屏幕上;空气质量在线走航车,缓缓驶过一条街,便可对周围的环境空气质量精准监测,迅速捕捉到空气中的CO、NO2、SO2、PM2.5等污染物浓度。
近年来,我省充分的利用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视频监控、用电监控、热点网格、无人机巡航、走航监测等现代化技术方法,常态化开展非现场监管执法,向科技借力转变执法方式,全方面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
截至2023年11月17日,全省1797家重点钢铁、焦化企业安装了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监控平台联网运行。依托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对企业自动监测数据来进行实时监督,发现数据异常及时督办,推动自觉守法成为新常态。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汾阳分局局长刘国桥和记者说,这种无接触执法,为环境执法人员提供了很大的帮助。由于有视频和指标参数的双监管,企业会提高环境保护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越来越规范,越来越正规。
我省发布的《生态环境轻微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2年版)》中,公布了轻微不罚事项和首违不罚事项,这是柔性执法措施的具体体现。
2023年2月,山西某健康防护科技有限公司在车间浸渍工序生产线光氧催化设施净化中,一台专用高压电源电线未连接,另一台正常运行,导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
临汾市生态环境局襄汾分局执法人员在进行现场调查时发现,该公司平时是4条生产线条生产线生产,在一组等离子装置运行的情况下,VOCs处理等离子光氧一体机的解决能力能够很好的满足处理要求。
依据《生态环境轻微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2年版)》相关规定中的首违不罚事项,临汾市生态环境局襄汾分局考虑到该公司属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并在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完成了整改,对该公司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环保处罚只是手段,纠正才是目的。襄汾分局执法人员实地调查取证,理论联系实际,帮助该公司纠正错误,不仅对违法主体起到教育警示作用,还体现出环境执法的温度。
是否做到清正廉洁,能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地运用权力,必然的联系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直接影响整体营商环境大局。
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局局长司新武介绍,我省印发的《生态环境轻微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2年版)》和《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这两项制度条目清晰、简便易用,可操作性强,对规范约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权发挥了重要作用。
这两项制度像两把“标尺”,明确了免罚不免责的原则和包容审慎的原则。生态环境部门在依法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后,应对环境违法当事人批评教育,及时纠正其违法行为。
刘国桥表示,无接触执法减少了环境执法人员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执法人能坐在办公的地方,实时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这对执法人员也是一项约束,有视频监控,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也会做好相应规范的标准动作,逐步提升执法人员的公信力。
据统计,2023年,随着无人机、走航车等非现场技术方法的广泛应用,我省全年共出动走航车855台次、无人机984架次,检查企业3107家次,发现环境问题1530个。其中,立行立改1452个,立案处罚78件,罚款1265万元。
以科技手段加持,充分的利用现代化技术方法,既能少打扰、不打扰企业,又能精准发现、限时整改问题,不仅提高了执法效能,保持了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的高压态势,同时以法律和法规为“标尺”,对环境执法队伍清廉建设,打造优良的清廉环境执法队伍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