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12】数据造假被生态环境部通报后 安徽盘景水泥再被罚669万元
时间: 2024-06-26 07:38:58 | 作者: 产品展示
产品介绍
中国网财经4月18日讯 安徽省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近来发布对安徽盘景水泥有限公司超浓度排放大气污染物及未实行环评手续等环境违法案子查询的终究成果,决议对该公司处以669000元行政罚款。此前,该公司曾因数据造假被生态环境部作为典型事例通报。
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13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议书指出,2022年3月18日和3月22日,该局分别对安徽盘景水泥有限公司进行了查询,发现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超出排污答应浓度排放大气污染物。经马鞍山市和县生态环境分局托付的监测组织现场监测,检测陈述(编号:22HJ18)显现,你公司2#熟料水泥生产线,超出排污答应证规则的答应排放浓度限值(8mg/m3)0.77倍。
未经检验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运用。你公司生产线年建成并投入到正常的运用中,均未实行环评批阅手续(超越二年),仅配建2套袋式除尘设备,未配建其它废气污染防治设备,至今仍未完结建设项目“三一起”检验。
未确保主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转。2022年3月22日,马鞍山市和县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现场对你公司1#线窑尾主动监测设备做了全流程校准,对气态污染物CEMS技能指标抽检时,在200秒呼应时刻内,二氧化硫全流程无反响,校准成果不契合《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接连监测技能规范HJ75-2017》中“9.3.7 示值差错、体系呼应时刻、零点漂移和量程漂移检验技能方面的要求”以及“11.7 CEMS技能指标抽检 主管部分按本规范9.3对部分或悉数CEMS技能指标抽检时,检测成果应契合本规范9.3.7和9.3.8”的有关要求。归于《安徽省污染源主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十二项规则的“未确保主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转”的景象。
上述行为违反了《排污答应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生态环境部分根据相关规则对安徽盘景水泥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超出排污答应浓度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行为,处罚款24万元;
中国网财经注意到,2021年7月,生态环境部发布6个排污监控招摇撞骗查办典型事例,安徽盘景水泥有限公司因篡改、假造监测数据,被揭露点名。
据了解,安徽盘景水泥有限公司于2007年07月11日建立,法定代表人系张锁林。2021年9月,该公司当选2020年度安徽省首要运营业务收入前100名高新技能企业名单。